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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是必須要辦理的嗎?

一、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是必須要辦理的嗎?

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是必須要辦理的嗎?

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是必須要辦理的。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土地使用證房產所有權證不一樣,但是二者缺一不可。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所有權證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有土地局出具的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憑證。

(2)房屋所有權證。是由房管局出具的承認房產歸屬人的憑證。

2、性質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等。

(2)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二、房屋所有權證的特點是什麼?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而這過程中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是必要的證件,也是必須要按照合規的規定來嚴格執行辦理的,如果缺少這兩個證件的其中一個都是不能按照合理合法的擁有某土地的使用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