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權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土地承包權一般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的相關規定,流轉的主體是享有承包經營權的農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的主體是享有承包權的農户。農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對享有的承包經營權以轉包、互換、出租、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
流轉的客體是承包方承包權依附的承包合同或合同標的物。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實際上是對地上權的處分,其包合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對承包合同的處分,即是農户將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承包合同有條件地轉讓給第三人,從而解除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係;一種是不改變原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係,而是將承包合同的標的物轉由第三人使用、控制。
流轉的目的是為了為了處分收益或獲得補償。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户流轉承包經營權後可以依法取得轉包金、租金、轉讓費等,這種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根據流轉雙方需要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進行,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轉包。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户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二)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三)互換。互換是指在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轉讓。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五)入股。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二、農村土地承包權轉讓
農村土地承包權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土地承包權轉讓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以上則是小編為讀者們介紹的有關於土地承包權轉讓的相關知識。對於土地承包權轉讓是屬於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中的一種,其中的相關知識是大致相似的;後面則是對於農村土地承包權轉讓的簡單介紹,在有穩定經濟條件後可以選擇轉讓給別人,讓其履行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安律師。
-
哪些條件會構成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
律師解析:構成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的條件為:侵犯了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客體;主體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牟利為目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法律依據...
-
工業用地可以轉讓買賣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工業用地的使用權可以買賣轉讓,但是工業用地的所有權不能轉讓,因為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符合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法律依據:《中華...
-
合作建房土地契税是否繳納
律師解析:合作建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土地契税應當繳納,未發生權屬轉移的土地契税無需繳納。契税的徵税對象是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單位和個人應當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依照規定繳納。法律依據:《契税法...
-
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什麼?
一、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什麼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指在土地使用權的歸屬不明或發生爭議時,利害關係人請求有關權力機關確認土地使用權歸屬,從而解決土地使用權爭議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確認請求權由對特定的土地有利害關係人行使,利害關係人不一定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