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自建房拆遷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一、温州自建房拆遷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户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3、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 律師應瞭解並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並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拆遷補償的事項
第一:先給予補償,補償合理之後在進行搬遷。新拆遷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中並沒有對這塊做相應的規定。也就是説新條例下政府或者開發商所給出的補償款全部到位後才能實行拆遷行為,這對於廣大業主來説無非是最好的答案。而自主拆遷模式所倡導的也是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使得雙方都能夠得到最大收益,不同點是自助拆遷模式靠的是公眾的力量。
第二:有史以來第一次進行拆遷獎勵補助。新條例第三章第十七條,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雖然也有相關的規定,但是不具體。針對於補償這塊是所有被拆遷方都比較關注的核心問題,新條例就此問題做了詳細的解釋,補償這塊應該等同於或者不得低於房屋本身的價值。對於因拆遷所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應該考慮綜合因素再給予補償,具體細節由當地政府或者自治區以及直轄市來確定。對於家庭較困難的被徵收人除了享受第十七條的補助之外,還可以優先被安排享受保障房的權利。而自助拆遷模式下的拆遷行為是要業主和開發商共同來協商,其最終的目的都是滿足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行政強制拆除的現象將徹底的被根除。第三章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嗎,在補償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體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面和麪積材料。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也有所規定,但是舊規定説是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相對於舊拆遷條例,新拆遷條例更具體,也更有人性化。而自助拆遷模式的核心點就是完全反對強制拆除,所以新條例跟自助拆遷模式等於是相得益彰。
第四:在舊城進行拆除或者改造建設的時候可以舉辦聽證會。第二章徵收決定第十條,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對這塊卻沒有什麼相關規定。而自助拆遷模式的工作任務就是讓更多的權利雙方在一個自由的平台上可以集思廣益的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最後做一個總結形成系統性的東西來幫更多的人服務。
不管是新條例的頒佈實施,還是自助拆遷這種服務模式,我們的最終目的都是一樣,為民眾謀求更多的福利,在實現和諧拆遷的基礎上,加快城市化進程,最終實現經濟的快速增長 。
綜合上面所説的,我國對於房屋的拆遷都是給予相應的補償,但是對於這筆補償也使用了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給予,這就要看被徵地者是如何選擇的,所以,在此之前被徵地者就一定要合理的選擇自己適用的方式,這樣才有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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