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分房產生糾紛怎麼辦
房屋拆遷3.32W
律師解析:1、行政裁決: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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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遷糾紛可不可以起訴
律師解答:可以起訴。律師解析: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被徵收人對市、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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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價格不合理怎麼辦
拆遷價格不合理,當事人可以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進行解決,裁決後被拆遷人仍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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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糾紛被告能怎麼樣辦徵遷
律師解答:協商,協商不成起訴。律師解析:遇到拆遷糾紛首先進行協商,如果協商沒有效果,可通過行政或司法兩種途徑解決。一般説來,在拆遷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1、由於城市建設規劃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具有不可訴性,所以對政府的城市建設規劃不服,只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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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不合理怎麼辦
當事人可以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進行解決,裁決後被拆遷人仍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