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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法律手段應對違法徵收,當事人補償直接提高了四倍!

巧用法律手段應對違法徵收,當事人補償直接提高了四倍!

山東某地蘇先生土地及房屋被納入當地徵收範圍,房屋評估下來是1000餘元/平,而周邊房價已接近6000/平。如果按照這個補償標準來徵收,蘇先生的房產價值將明顯縮水一大半。房屋是蘇先生及家人的重要財產,他當然不同意這個標準。

他多次找到徵收方協商,但得到的答覆都是“合理了”。蘇先生選了拒絕搬遷,但當地徵收方自有辦法,隨即強制拆除了蘇先生家的房屋,並計劃按照評估結果對蘇先生進行補償。

眼看補償要被“蓋棺定論”,會明顯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蘇先生迫不得已,選擇了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委託拆遷律師團後,律師通過複議和訴訟等多種方式,成功將蘇先生的補償從1000餘元/平提高到了5800元/平,還通過申請國家賠償爭取到了因為強制拆除造成的財產損失。咱們可以想一想,如果蘇先生不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等待他的會是什麼?

房屋徵收,往往從一開始就能看出其是否有違法的苗頭

這個案例,咱們還是從頭説起。

蘇先生是山東某鎮上的一位普通村民,家中有集體土地上的房子兩處屋舍數間,用於居住和經營生意,依法享有房屋產權。

2011年,當地縣政府作出案涉《房屋徵收決定》,徵收蘇先生房屋左近的國有土地上房屋,但在同時卻將蘇先生的集體土地和地上房屋納入了徵收範圍。故事就從這裏開始了。

蘇先生隱約察覺到這其中程序有些不對勁,同時房屋評估報告上面載明的補償才1000餘元/平,遠低於周邊房價。蘇先生去和徵收方協商,但並沒有什麼用。

他深感勢單力孤,提高補償困難重重。為了確保自己的徵收補償權益不受損,將來的生活有保障,他果斷選擇了法律途徑。通過多方對比和交流,他選擇了北京拆遷律師團的主任律師原江,委託他介入案件,幫自己爭取合理補償。

四次行政複議確認徵收違法,徵收方仍堅持拆房

蘇先生爭取補償的過程並非一帆風順。

2011年,當案涉《房屋徵收決定》作出後,蘇先生無法接受該徵收決定,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市人民政府作出複議決定,確認案涉《房屋徵收決定》中對蘇先生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部分違法,無權徵收。

複議決定已經作出,但縣政府仍舊對蘇先生的房屋實施了徵收。

在原江律師的指導和幫助下,蘇先生第二次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2016年4月,市政府作出複議決定,確認縣政府對蘇先生實施土地及房屋徵收的行為違法。

第二次的確認違法,仍舊沒有成功阻延徵收方違法徵收的腳步,2017年6月,縣政府作出案涉《撤銷決定》,撤銷了蘇先生的集體土地使用證。

聽取了原律師的專業分析和指導意見,蘇先生當即針對該《撤銷決定》提起了行政訴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縣政府作出的被訴《撤銷決定》。

縣政府不服該判決結果,提起上訴,省高院經過審理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違法的《撤銷決定》終被撤銷。

四次交鋒過後,當地並沒有及時依法糾正自己的錯誤徵收行為。很快,徵收方對蘇先生的房屋實施了強制拆除,給蘇先生的財產造成了明顯損失。

儘管多次複議、訴訟結果都支持蘇先生的訴求,但蘇先生仍舊遭遇了強制拆房。這讓他沮喪不已,更加感覺個人力量的弱小。但律師告訴他,法律是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只要堅持走法律途徑,事情一定會產生良好的結果。徵收方越是這樣做,越説明項目急,違法點明顯,想要快刀斬亂麻。這只不過是“黎明前的黑暗”。

在原江律師的指導下,蘇先生立即針對違法強拆行為提起了行政複議。我方證據確鑿、依據充分,市政府很快作出相關複議決定:確認縣政府強拆行政行為違法。

至此,縣政府的案涉違法徵收和強行拆除相關行政行為,已經五次被確認違法/撤銷。

大快人心!法院判決當地徵收行為違法,支持蘇先生的賠償訴訟請求

確認強拆行為違法後,原江律師分析認為,蘇先生必須馬上乘勝追擊,直接啟動國家賠償救濟程序,及早爭取到實打實的補償和賠償,為整個維權過程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2018年9月,蘇先生即依據確認強拆違法的行政複議決定,向縣政府提起了國家賠償申請。至答覆期滿,縣政府仍未對蘇先生的賠償請求作出答覆。

在原江律師的幫助下,蘇先生進一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賠償之訴,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縣政府對自己的強拆損失進行賠償。

行政賠償訴訟過程中,我方提交了縣政府徵收強拆相關行政行為被依法認定違法的相關材料證據;在法庭上,原江律師擺證據、講法據,為保護蘇先生的合法權益、爭取賠償數額最大化據理力爭,

面對我方有理有據的辯論意見,拆遷方未能就其相關行政行為給出合法合理的解釋。最終法庭重點採納了我方的辯論意見,判決支持蘇先生的賠償訴訟請求,由被告縣政府向蘇先生支付足額強拆賠償。

法院判決書

律師乘勝追擊,補償最終提高四倍,蘇先生滿意了

房屋已遭到拆除,維權的目的是拿到充足的補償和賠償,最大化地保障被拆遷人的權益得到實現。因此,在與徵收方在法庭上交鋒的同時,原律師也未停止與徵收方在庭下的談判。

在原江律師的幫助下,蘇先生最終獲得的補償和賠償,達到了徵收方一開始給出的每平米1000餘元補償的五倍標準,最終以5800元/平米的當地商品房市場交易價格獲得了補償。

在被拆遷人運用一系列法律權利救濟手段維權時,面對一次次違法認定的複議結果和判決結果,縣政府仍舊堅持違法強徵強拆,這樣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要求。

但值得慶幸的是,在蘇先生的堅定堅持下,在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下,蘇先生最終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拿到了滿意的補償,雖然過程不易,但結果喜人!

速戰速決取得圓滿維權成果的案件,拆遷律師接辦過很多。在法律程序啟動和運轉過程中,徵收方迅速意識到自己的違法問題並積極改正,這種情況並不少見;但對蘇先生遇到的這類情況,實踐中也時有見之。

徵地拆遷維權從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當被拆遷人抓住拆遷方某一個違法點進行打擊時,拆遷方很可能會在反擊時加大違法侵權的力度和範圍。但只要被拆遷人手握着法律和正義,成功維權就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相信法律、善用法律,被拆遷人朋友們就一定能爭取到自己滿意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