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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承包的土地被徵用補償歸誰

一、農村承包的土地被徵用補償歸誰?

農村承包的土地被徵用補償歸誰

承包的土地被徵用,補償費的歸屬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徵地補償項目包括安置補償、土地補償、地上附着物補償。承包人可以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也可以自主組織生產經營,但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土地不屬於土地承包人的,屬於發包方,所以土地補償費歸集體,承包人也可以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承包地被依法徵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徵收者把徵收款給村集體,後由村集體把錢轉交給承包人。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徵收農村承包地?

(一)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衞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農村承包地的徵地流程是怎樣的?

1、擬訂徵用土地方案;

2、審查報批;

3、由市、縣人民政府對經批准的徵地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村予以公告;

4、徵地補償登記;

5、制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6、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綜上所述,徵用農村土地的過程中,因為農村土地不是私人財產,所以土地補償費不會給承包方,而且其他各項補償一般也是直接交給村集體的,但村集體應該把屬於承包方的那部分補償款再交給承包人,如果村集體私自截留徵地補償費可以向上級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