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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分幾種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分幾種補償方式

一、房屋拆遷分幾種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第一種是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第二種是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相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3、結合型補償: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二、房屋拆遷補償包括哪些

根據依據相關規定,對房屋進行拆遷時,拆遷補償的內容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臨時安置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等。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內有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物價值一併計算在房屋評估報告單中。

2、臨時安置的補償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此外,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4、附屬物的價值

附屬物,包括圍牆、裝潢設施、管道、水井等,是指與房屋主體建築有關的附屬建築物或構築物。附屬物的價值,應體現在,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應對附屬物一併評估。

三、房屋拆遷補償價格的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3、重置價: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房屋拆遷分幾種補償方式?上文已經做出了講解。因為各種原因需要徵收拆遷房屋的,可以由被拆遷人自由選擇補償方式。而法律中也有明確的規定,在拆遷補償費用尚未到位之前,是不允許提前開始拆遷的。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按鈕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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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拆遷 房屋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