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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村徵地進行公告了嗎,你會不會同意簽字呢

你們村徵地進行公告了嗎?你會不會同意簽字呢?

你們村徵地進行公告了嗎?前幾天一位農民朋友問即明律師,説他們村的土地要被徵收了,村裏讓簽字,但什麼文件都沒拿出來,大家也對補償款有疑慮,不知道有沒有少給。我們假設一下,換做是你,沒有公告就來徵地,你願不願意簽字,接受徵收方開出的“口頭承諾”?

在徵地實踐中,未經發布徵地公告就悄悄地開展徵地,這樣的情況在農村可不少。由於農民朋友對相關法律知識並不十分了解,很容易就在村幹部三言兩語的“勸服下”簽字,一不小心就着了道,少領不少補償款。

咱們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下,徵地不經公告是不合法的,村裏的口頭承諾也是靠不住的。

1、徵地不公告,大概率是違法徵地,有貓膩,你得小心少拿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也就是説啊,徵地必須走法律程序,經過上級批准,獲得了徵地批文才能來徵地。如果不公告,誰知道是不是合法的徵地、會不會在徵地補償安置方面“缺斤短兩”呢?

當然,很多時候,組織徵收的工作人員都是很“豪爽”地給你承諾“放心吧,補償絕對不會少一分”。但萬一,少的不止一分,你又能怎樣呢?空口無憑,你還能去告別人?告別人,也得拿出證據吧?最後為難的還是被徵收人。

2、徵地公告的內容和時間

《土地管理法》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如果沒有這個公告,那麼農民朋友當然會對徵地的補償持懷疑態度了。一户農户也就幾畝地,沒了土地,沒法種糧食,以後會失去生活來源,如果補償不到位,誰敢貿然簽字呢?

3、農民對於徵地補償有意見,有聽證並督促徵收方修改方案的權利

《土地管理法》還規定了,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這其中的修改,就是為了儘可能地反映民情民心,反映被徵收土地的真實價值和落實對農民的安置問題。

最後提醒大家,凡是不公告就讓您簽定補償協議的,您可以一概拒絕簽字。如果對於《徵地公告》的內容不滿意或覺得明顯不合理,那麼也可以在公告發布後的60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