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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遇到有家庭糾紛的怎麼辦?

房屋拆遷遇到有家庭糾紛的怎麼辦?

一、房屋拆遷遇到有家庭糾紛的怎麼辦

家庭糾紛應由家庭內部協商解決,或請其他家屬進行協調;內部不能解決,又協調解決不了的,可到法院訴訟解決。

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這樣做,一方面考慮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對補償款是共有的法律關係,原則上也應平均分割;

2、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這是因為多數老年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人社會保障不足,後繼生存和發展能力較弱,需要給予特殊保護,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時也應適當照顧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這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以及等價的原則。此外,如果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未成年人的,對其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人,也可以適當多分拆遷補償款。

二、對於不同房屋性質的不同處理

除公房拆遷補償款分割的情形外,實踐中還會遇到拆遷其他性質各類房屋時所發生的糾紛,此時應區分房屋性質,分別確立調解原則:

1、被拆遷房屋屬於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遷人明確區分居住補償和非居住補償份額的,對於居住補償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對於非居住補償部分,利用該房屋進行經營的人是該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則該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適當多分;如果拆遷人未明確區分,利用該房屋進行經營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個補償款可以適當多分。

2、被拆遷房屋屬於因落實政策而恢復所有權的代理經租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分割一般歸所有權人,實際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3、被拆遷房屋屬於通過市場買賣取得的使用權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貨幣補償款一般歸出資人所有。被拆遷房屋屬於售後公房,應按私房拆遷補償款份額劃分的原則進行調解。

因房屋拆遷而引起的家庭矛盾就需要家庭成員及時的解決,可以協商處理,並簽訂拆遷款的分配協議,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家庭的和諧,如果確實協商不好可以走法律的程序進行處理,法院會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分配,更好的保障到老人和小孩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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