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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拆遷補償安置流程出爐,主要分十個步驟進行

新《土地管理法》出台後,農村徵地拆遷的補償安置流程有了新的變化,這些變化會在2020年的徵地拆遷中得到體現。如果咱們農村的被徵收人想要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安置,掌握徵地拆遷的主動權,那麼熟悉掌握徵地拆遷的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即明拆遷律師依據今年通過的最新版本《土地管理法》為大家講解,最新的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流程。咱們可以大概總結為10個步驟。

農村拆遷補償安置流程出爐!主要分十個步驟進行

第一步、開展土地調查和風險評估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根據土地調查成果、規劃土地用途和國家制定的統一標準,評定土地等級。而土地等級直接關係到土地補償費用適用哪個等級的區片綜合地價,最終影響徵地補償標準。

第二步、發佈擬徵地告知,公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進行張貼公告,告知村民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信息。公告時長通常為三十日。

第三步、召開聽證

在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期內,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徵收方提意見。

如果一半以上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四步、辦理補償登記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

第五步、徵地拆遷費用足額到位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根據土地調查結果和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好拆遷安置補償方案,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

第六步、簽署補償安置協議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説明情況。

第七步、擬定“一書四方案”

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徵地情況調查結果和市縣人民政府擬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安置方案,以及建設項目的相關材料,依法擬定“一書四方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初步審核同意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報批。

第八步、徵地批覆

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徵收方報批的申請進行批覆,其中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的必須要由國務院批准。

第九步、發佈徵地公告

《徵收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收土地公告。在徵地公告發布後,對於補償標準不滿意的,可以在60日內採取申請行政複議或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來維權。

第十步、交付土地和地上房屋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村民在獲得合理補償款後交付房屋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