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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土地流轉誰簽字有效

農村的土地流轉誰簽字有效

一、農村的土地流轉誰簽字有效

須經户主簽字才有效。如果要進行土地流轉,必須户成員同意,並由户主或者户成員代表簽字,否則,該流轉合同無效。簽訂流轉合同後,需要到鄉鎮人民政府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進行登記,不登記的合同也無效。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户,由該農户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

二、農村土地轉讓的條件有什麼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三、土地流轉的流程是什麼

1、提出申請:土地流入方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提出申請並填寫土地流轉申請表,內容包括:姓名、單位、需求面積、地類要求、意向流轉期限、擬從事經營項目、聯繫電話。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辦理並向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2、審核、登記:

(1)流出方土地情況審核按照“屬地核實”的原則,經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行登記。

(2)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對流入方的經營能力和經營項目進行審核後,進行登記。

3、流轉價格評估:流轉土地價格由流轉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委託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組織有關人員評估土地流轉價格,作為參考依據。流轉面積較大的,可由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4、信息發佈: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根據流轉價格評估結果及土地流轉雙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務場所進行信息發佈,並約請流轉當事人會面,平等洽談。

5、自願協商:縣、鄉(鎮)土地流轉服組織作為管理、服務機構,協助土地流轉雙方依法自願當面洽談流轉價格、期限等相關事宜。

6、簽訂合同:土地流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流轉意向後,按程序簽訂統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

7、鑑證、歸檔:土地流轉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經鄉(鎮)鑑證。流轉面積較大的應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公證。合同文本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由村、鄉(鎮)、縣歸檔備案。

農村的土地流轉需要户主簽字才有效,農村土地轉讓方式有無償轉讓與有償轉讓兩種。無償轉讓的方式是土地贈與,有償轉讓的方式是土地出租,此時需要收取一定費用。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自然人將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給其他人的行為就是土地流轉,是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