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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怎麼判?

無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怎麼判?

一、無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怎麼判?

可以考慮建造的時間、當時的立法狀況、當時執法機關是否存在不作為等因素來作出判決。首先要明晰的就是無證房屋的權利性質。如果房屋已經辦理權證,那麼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動產的物權。如果是沒有辦理權證的房屋,房主沒有無權。因為無證房屋沒有進行產權登記,物權未設立,只有等到權證辦理完畢之後權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權利。儘管我國法律並無明確規定期待權的相關權能,但就法理而言權利人對無證房屋的期待權應當具有可轉讓性、可繼承性。

二、無證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政府部門會根據當地的拆遷管理辦法進行估算、賠償。可以查看拆遷公告的具體規定,也可向當地土地部門諮詢。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裁決。

(一)房屋拆遷補償一般包括兩類: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二)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分為兩種:

1、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形式。

2、補償的金額,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在房屋拆遷補償的規定中,只要是行政機關實施拆遷行為的,都要對被拆遷人予以拆遷補償,但是有一類房屋很特殊,就是無證房屋,因為拆遷補償費用一般是按照房屋產權證上的登記信息來發放的,如果無證的話,就難免會產生拆遷補償的糾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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