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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超建了會被強拆嗎?

宅基地超建了會被強拆嗎?

一、宅基地超建了會被強拆嗎?

違法建築可以強拆的,但是要經過法定程序。

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築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築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並應攜帶拆除文件。

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二、違建如何進行認定?

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佔有範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例如:在住宅樓間公共場地搭建自己的倉庫。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例如:一家酒店原本規定建設40層,但是開發商卻擅自決定將其建設成45層。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例如:一家醫院申請建設一幢7層高的住院部,但是建成以後卻是7層高的員工家屬樓。

日常生活當中,如果發現有違章違法的建築物,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對行政機關來説是有權利要求限期拆除的,但是這樣的一種限期拆除,必須要給予對方合理的拆除的時間,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仍然不拆除的,就可以通過強制拆除的方式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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