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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部宅基地新政出爐,從四方面影響了農民建房、搬遷的權益

直觀地説,農村以後不能再亂建房了,必須跟着規劃走,建房要“拆舊建新”、不允許出現新增的一户多宅,同時對於現存的一户多宅要嚴格甄別,對於違建將進行拆除處理。當然也嚴禁地方強徵農民宅基地、強制農民搬遷“上樓”。對於咱們農民來説,新的政策需要好好消化,才能為我所用。

農村部宅基地新政出爐,從四方面影響了農民建房、搬遷的權益

下面即明拆遷律師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農業農村部的《通知》,將從哪些方面影響咱們農民。

一、堅持“一户一宅”,嚴禁超面積建設,剎住農村建房“攀比風”

以前農村建房,只要有錢有能力,農民都想建個大房子,村裏也不會攔着,一棟棟小樓拔地而起,相互攀比着誰建的大、誰建的漂亮。但現在不允許了。農村部定了農村建房幾條原則,農民朋友一定要遵守。

1、一户一宅原則。《通知》要求,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如果農民沒有分户,並且家庭已經佔有一處老宅基地的情況下,去申請新的宅基地是無法得到批准的。

2、拆舊建新原則。如果原宅基地難以滿足居住需要,確需申請新宅基地,那麼根據《通知》,應當“建新拆舊”,在獲得批准建設新宅基地房屋的同時,需要將原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不允許出現新老宅基地並存的一户多宅的情況。

3、符合地方面積規定的原則。《通知》還明確,村民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村民應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

也就是説,申請到宅基地的農民,也必須按照地方劃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通常是人均30-40平)建房。如果超出面積,那麼會被認定為違建,對於超出部分將按《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進行拆除處理。

二、對農村一户多宅進行甄別認定,違建農房或將面臨拆除

在杜絕了一户多宅新增的前提下,《通知》對歷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一户多宅”等問題,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分類進行認定和處置。

如何認定、如何處置呢?即明拆遷律師認為,是對農村現存的一户多宅是否合法進行判定,主要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對於確屬建設年代比較久遠或有合法性基礎的房屋會認定其合法;而對於近些年新增的一户多宅,如果未經審批,確屬私自違建,佔用耕地,那麼會依法認定違建,依法予以騰退拆除處理。

三、鼓勵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禁止強拆

目前農村存在不少進城落户的農民,這部分村民在農村老家還保留着房屋,但很少居住。

對於這些閒置的農房,《通知》建議各地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通過多種方式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還規定了,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户的條件。

也就是説,進城落户的農民要不要退出宅基地,還是農户本人説了算,不能逼迫,也不能強制拆除。

即明拆遷律師接到的諮詢中,有當事人曾提到,當地要求對有主的空心房統一拆除,並且沒有補償。這其實就是違背農民意願的強制騰退,是不合法的。

四、嚴禁強徵農民宅基地,不準強制農民集中搬遷“上樓”

近幾年,各地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但一些地方,一味地追求村容村貌的整齊劃一和潔淨漂亮,強制農民集中居住、搬遷上樓,甚至還讓農民補差價購買安置房,這引發了不少拆遷糾紛和矛盾。讓農民朋友頗有怨言。

這一次《通知》強調,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户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即明拆遷律師提醒農民朋友,宅基地新政出台後,相信各地也會有所動作。如果咱們農民朋友遭遇了農房拆遷糾紛、強制搬遷騰房,那麼咱們應當瞭解相關法律政策,並及時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