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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公開的徵地信息有哪些?

在徵地拆遷維權“風起雲湧”的今天,越來越多的被徵收人開始意識到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極端重要意義。

依申請公開的徵地信息有哪些?

可以説,一切徵地拆遷維權,都是從申請信息公開開始的。

對於廣大的法律知識儲備一般的普通羣眾而言,填個信息公開申請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時候也會是一頭霧水。

然而,有些涉徵收的政府信息,屬於羣眾不申請政府也必須依法公開的範疇。

那麼,這都是一些什麼樣的政府信息呢?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0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第11條規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三)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第12條對於鄉鎮一級政府仍有類似的規定,茲不贅述。

綜上可知,對於這些與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政府是必須依職權主動公開的,被徵收人不必通過申請信息公開的方式去“折騰”就應能獲知這些信息。

接下來,我們重點來看集體土地徵收時的信息公開情況,因為相較於有國務院590號令明文規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這部分的複雜程度要大得多,存在的問題也更多。

《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縣徵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徵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市、縣徵地信息主動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覆文件,其中,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用地還應公開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的文件;(即通常所説的徵地批文)

2. 地方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批准情況與申報情況相比發生變化的,轉發文件中應明確表述變化後情況);

3. 徵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徵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告知、確認、聽證,此為徵地報批前的“三程序”,缺一不可)

4.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設用地為“一書三方案”,即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

5. 徵地批後實施中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

(“兩公告一登記”中的兩公告)

上述內容,無須被徵收人提交信息公開申請,就應當能夠看到,否則即為政府信息公開不作為違法

明晰了這些,我們再來看提出申請後還能看到些什麼。

根據《通知》規定,依申請公開的徵地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用地報批前徵地調查結果、聽證筆錄;(後者不一定有,有人申請聽證程序才會有)

2. 用地批准後徵地補償登記材料;

3. 徵地補償費用支付相關憑證;

4. 勘測定界圖(國家測繪資料保密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的項目除外);(這項非常重要,很多徵地維權複議、訴訟就是圍繞它展開的)

5. 其他屬依申請公開範圍的有關材料。

那麼廣大被徵收人究竟應該到哪兒去查詢、獲知這些與自身徵收補償權益息息相關的政府信息呢?《通知》進一步規定,市、縣應通過在政府入門網站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網站設置“徵地信息”專欄的方式,同時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微博等載體,建立徵地信息主動公開渠道。

屬於徵地信息主動公開內容的,在收到上級有關用地批覆文件後,1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主動公開,其中“徵地批後實施中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在批准或形成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

據此,該公開的公開,該補錄的補錄,廣大被徵收人只需要打開電腦連上網,就能方便的查詢到涉徵地的政府信息了。

在明律師最後提示廣大被徵收人的是,這份《通知》的有效期限是5年。

不久將會有新的規定出台來替換、銜接這份《通知》。

而在徵地維權的第一線,情況究竟怎麼樣,廣大被徵收人和專業徵收維權律師是心知肚明的。

因此,積極申請,仍是必要的,應然與實然兩個層面,不可偏廢。

標籤: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