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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線路徵地補償標準的實施意見有哪些內容?

供電線路徵地補償標準的實施意見有哪些內容?

供電線路徵地補償標準的實施意見有哪些內容?

1、提高認識,切實做好電網建設的相關工作

電網輸電工程建設受國家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藉故無理阻撓。輸電工程建設中,涉及佔地、樹木砍伐、拆遷、青苗賠償等,輸電工程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補償相關當事人,確保人民羣眾利益不受損害。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轄區內工程建設協調和廣大羣眾的政策宣傳、思想教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2、明確補償範圍,積極推進電力建設工程

關於佔地。永久性佔地為電力線路的杆、塔、拉線及相關的輔助設施佔地臨時性佔地為輸電線路建設過程中,施工臨時建築、施工道路、施工場地、工器具存放場、料場等佔地,不涉及青苗,只涉及復耕的情況。關於青苗。指永久性佔地或臨時性佔地,地面上附着的農作物。關於樹木砍伐。指永久性佔地區域內或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內,按照規程規定需砍伐的防護林、零星樹木、經濟林木,其他樹木。關於拆遷。指輸電線路建設過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設施、大棚温室、墳墓等拆遷。輸電線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拉線)不徵地,只對輸電線路杆、塔、拉線用地作一次性經濟補償。輸電線路走徑,必須徵得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的批准。

3、嚴格補償標準,確保電網工程建設順利開展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4、補償期限及法律責任

青苗補償、樹木補償、臨時佔地補償,應在施工結束實地丈量後一次性予以補償。所有賠償必須在施工竣工前由工程建設單位一次性補償到位。工程建設單位應與被補償方簽訂書面協議,補償工作方為有效。補償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從工程建設費用支付。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無理阻撓電網工程建設,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徵地補償是針對於被佔了地的農民所給的一筆補償費用,而對於這個補償國家也是給了一些意見,徵地者在給補償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辦理,不能濫用自己的職權,不然的話那麼就要承擔該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