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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速徵地補償標準

高速公路的建造是一個城市經濟發展的必要基石,但是,高速公路的建造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土地徵集。那麼,被徵地的人們都會很想知道自己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徵地補貼,下文就是以渝瀘高速重慶地區徵地補償標準為例子,向大家介紹一下關於重慶高速徵地補償標準的一些具體知識。

重慶高速徵地補償標準

(一)徵地安置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補償費165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首先統籌用於徵地人員安置對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安置補助費為36000元/人(按徵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補償,以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扣除建設用地的面積為準實行定額補償,每畝定額補償為青苗補償費3000元/畝、附着物補償費7000元/畝。

(二)房屋拆遷貨幣安置補償標準

根據《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永川區徵收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永川府發〔2008〕22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徵地公告之日前具有合法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被拆遷房屋的徵地農轉非人員為住房安置對象,按每人建築面積30平方米進行住房安置,住房安置補償款,按永府發〔2010〕37號文件執行。文件規定: 1、中山路、南大街、勝利路、茶山竹海街道辦事處,貨幣安置補償款為2600元/平方米。 2、三教、朱沱、鬆溉鎮,貨幣安置補償款為1600元/平方米。 3、其他鎮街,貨幣安置補償款為1300元/平方米。

(三)舊房補償及構築物補償標準

永川府發〔2013〕45號文件:

一、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6500元。土地補償費為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獲得的補償,被徵地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首先統籌用於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6000元。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被徵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週歲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週歲及以上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具體標準按渝府發〔2008〕26號文件執行),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徵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餘部分支付給個人,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

(二)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着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按附表1所列標準執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扣除建設用地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為青苗費3000元/畝、附着物7000元/畝,由徵地單位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再補償到户。

構築物據實清理補償(補償標準見附表2),由徵地單位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

二、調整搬遷補助、過渡費標準

(一)房屋拆遷屬貨幣安置或不屬安置對象自行調地自建的,每人一次性計發1300元搬遷補助費。

(二)搬家補助費:3人及3人以下户按800元/次,3人以上户按1000元/次,按2次搬家計發。

(三)房屋拆遷屬統建安置的,按實際過渡時間計算,每人每月計發250元,超期未進行安置入住的,每人每月計發300元過渡費,人員以每户享受住房安置待遇的人數為準。

三、調整後的標準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四、2013年1月1日前已依法實施的徵地補償安置,按原標準辦理

永瀘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永川段的徵地安置補償標準 因永瀘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永川段徵地工作尚未開始實施,具體的補償標準以重慶市人民政府徵地批文下達後,永川區人民政府批准的徵地安置補償方案為準。上述文件具體內容請於永川區人民政府網上查詢,也可到永川區土地房屋徵收中心(永川區學府大道333號)進行諮詢。

以上就是重慶高速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知識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們知道徵地涉及的不僅僅涉及到土地,還有土地上面的附着物、農作物等,另外,房屋被徵收的人們還要有安置費、搬遷費用以及過渡的費用,這些補貼都是不能少的,且各自都有各自的標準,大傢俱體可以見於文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