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補償標準

懷陽高速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懷陽高速工程項目做為廣東省重點項目,對於周邊的廣大羣眾來説,自己的土地被徵收在經濟和生活上是一種損失,所以,沿線範圍內的拆遷補償標準一直是大家最關心問題,下面為大家提供一些關於懷陽高速徵地補償標準及相關法律事宜,希望能幫到大家。

懷陽高速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印發廣東省交通基礎設施徵地拆遷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03〕46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徵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6〕1號)的有關規定,我縣制定了《懷集至陽江港高速公路懷集至鬱南段(封開段)建設項目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文件規定懷陽高速公路(封開段)補償標準為農田39000元/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

二、徵地相關注意事項

1、徵地拆遷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權屬人應自通告之日起一個月內持物權證明資料到所在地鎮人民政府登記申報,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拆(移)遷。肇慶市高速公路建設封開縣指揮部會同縣有關部門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懷陽高速公路封開段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另行通告)。

2、懷陽高速公路封開段工程建設所需使用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土地的,由沿線有關鎮人民政府,按有關政策依法組織徵收補償後移交用地單位建設使用;屬國家所有的土地,依法收回並劃撥用地單位使用。

3、徵收拆遷範圍內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由沿線有關鎮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4、自通告之日起,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對徵地拆遷範圍內的用地暫停辦理報規、報建和營業執照登記發證等相關手續。徵地拆遷範圍內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和地下埋置物,其所有者、使用者或代管者必須保持其現狀,不得搶種、搶建,不得改變用途。

5、徵收的土地上需遷移的地上附着物(包括墓穴),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遷移並辦理登記補償手續,逾期未遷移的當無主物處理。

6、徵地拆遷區域內的各級組織和個人,要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和阻撓工程建設。凡有敲詐勒索、煽動羣眾鬧事、擾亂施工秩序及其他違法行為的,將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每個地區的拆遷徵地補償標準因多方面因素會有差異,此次懷陽高速徵地補償工作流程明確,補償方案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所以凡在此次項目拆遷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應按政府發佈的徵地流程及時進行申報登記,配合完成遷移拆遷工作,以免自己的利益受損,如果對徵地補償有任何的法律方面的疑問,可以尋求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