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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徵地補償辦法是什麼

各地區為了確保徵地工作的順利開展,都根據國家的要求,制定了符合當地實際發展情況的徵地補償辦法,同樣,中山市根據中山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山市徵地補償辦法,方便了徵地工作的開展。在徵地補償辦法中明確了徵地補償的標準,任何徵地行為都要按照徵地補償辦法的要求進行,但是徵地補償辦法的內容是什麼,可以到本文了解。

中山市徵地補償辦法是什麼

一、中山市徵地補償辦法是什麼

廣東省中山市有三類、四類土地兩種:

三類區片區片範圍:東區街道、石岐街道、西區街道、南區街道、小欖鎮、三鄉鎮、沙溪鎮、古鎮鎮。

補償標準:耕地:64600/畝;園地;49667元/畝;林地:25067元/畝;養殖水面;67067元/畝;未利用地:19877元/畝。

四類區片區片範圍:中山港街道、五桂山街道、東鳳鎮、南頭鎮、東昇鎮、橫欄鎮、大涌鎮 、坦洲鎮、黃圃鎮、三角鎮、南朗鎮、民眾鎮、阜沙鎮、港口鎮、神灣鎮、板芙鎮。

補償標準:耕地:59200/畝;園地;45600元/畝;林地:21200元/畝;養殖水面;61467元/畝;未利用地:1820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二、徵用土地的特徵

1、徵用土地是一種國家行為,是法律授予政府的專有權力,除了國家可以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徵用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徵用土地。

2、徵用土地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徵用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或者徵用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須經國務院批准。除此之外,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3、徵用土地必須依法對被徵地單位進行補償,對造成的剩餘勞動力必須組織安置。給被徵地單位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助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等。勞動力安置可以是多種形式的,但以組織農民從事開發經營和興辦鄉鎮企業為主。

4、徵用土地及其補償方案必須公告,接受社會的監督。公告的內容包括徵用土地的方案和徵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方案。

所有的徵地工作的開展都要緊緊依靠這個辦法,確保徵地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確保徵地工作如期完成。徵地補償最重要的就是要確保補償的標註要符合實際情況,補償款能夠按時到位,這兩個方面能夠得到保障,那麼徵地工作也就能夠很快的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