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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倒塌國家補償標準

如果是因為自然災害等一些情況,政府會適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償的。
如果屬於危房改造補償,必須同時具備這幾項條件:
1.屬於農村五保户、貧困户、低保户、一般户中任意類型;
2.户籍是當地村集體的,且是房屋產權的所有人;
3.屬於當地農村危房摸底調查時登記在冊的人員。補助原則為,羣眾自建為主,政府適當補助。
補助標準:
①一般户一級危房,户均補助0.83萬元;
②困難户一級危房,户均補助1.23萬元;
③五保户、低保户一級危房,户均補助2.23萬元;
④五保户二級危房,户均補助0.85萬元;
⑤低保户、困難户、三級危房户均補助0.65萬元;
⑥一般户二級危房,五保户三級危房,户均補助0.7萬元。
注意,不同地區的補助標準會根據當地政府政策作出一定的調整,因此僅供參考,請以當地政府實際公示政策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房子倒塌國家補償標準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