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體滑坡致房屋倒塌國家賠償嗎?
山體滑坡對於接觸到的每一個人來説都是一場噩夢的開始,不僅對我們的人身傷害造成了一定的威脅。對我們的經濟財產也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那山體滑坡致房屋倒塌國家賠償嗎相關的都有哪些規定呢,我們又可以得到那些賠償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解答。
一、山體滑坡致房屋倒塌國家賠償嗎?
這種事情需要自己到當地民政部門去詢問,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政府並沒有一定給予補貼的法定義務,但是考慮到災民的實際困難,各地政府往往委託民政部門發放一些資金,援助災民重建家園,具體發多少、有沒有得發,要看各地政府財政狀況以及災情!各地沒有統一的補貼標準! 自然災害屬於不可抗力,國家民政部門給的是撫卹金,而不是賠償金,這個標準各地民政部門及國家是因地而宜的。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第十八條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採取就地安置與異地安置、政府安置與自行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對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應當選擇在交通便利、便於恢復生產和生活的地點,並避開可能發生次生自然災害的區域,儘量不佔用或者少佔用耕地。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並組織受災羣眾自救互救,恢復重建。
二、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後的情況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研究制訂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應當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確保房屋建設質量符合防災減災要求。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應當向經審核確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發放補助資金和物資,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為受災人員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我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第三條,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國家減災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重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全國的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綜上,地震後房屋倒塌,國家有補貼和救助義務。
我國在這類事物上還是考慮到每個受害者的切身利益。在自然災害面前每個人都無法預知和無法避免的,我們只有通過政府對我們的補助進行後續的生活。我們當時人也要積極的面對這類事件,協調這類事件的後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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