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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拆遷安置方案2021年包括幾種?

一、農村拆遷安置方案都包括哪幾種

農村拆遷安置方案2021年包括幾種?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八)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徵地中拆遷農民住房應給予合理補償,並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户居住問題。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徵地標準補償。

“在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原則上不再單獨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採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户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户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農村房屋拆遷的安置方式有3種:

1、補償房屋的建築重置成本,並重新安排宅基地,讓農民重建;

2、貨幣補償,農民自己購買住户;

3、產權調換,直接安排安置房。

二、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原則和標準是什麼?

1、凡經政府批准或已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拆遷,給予補償安置。

2、凡在1978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關手續,但權屬清楚,作為歷史房產處理,拆遷時按合法房產以實際建築面積給予補償安置。

3、凡在1979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憑“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給予補償安置。

4、凡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憑“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和當地鄉(鎮)政府建房手續給予補償安置。無上述手續的,而且被拆遷人住房確有困難,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酌情處理。

5、凡在1990年4月1以後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已有“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許可證”(具體時間以當地鄉(鎮)實施“一書兩證”或“一書一證”起始時間而定)給予補償安置。除此之外,無手續一律視為違法違章建築物,一律限期無償拆除,不給予補償安置。

由此可見,按照國家關於農村房屋拆遷的規定,農村拆遷安置方案年大致包括髮放房屋重置資金、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幾種。雙方應該按照實際情況簽署補償協議,確定拆遷安置方案。這裏有一點需要注意,對於農村違章建築,是不會給予拆遷補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