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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區東涌鎮徵地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南沙區東涌鎮徵地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南沙區東涌鎮徵地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一類區片區片範圍:南沙街道、珠江街道、龍穴街道、東涌鎮、大崗鎮、欖核鎮、黃閣鎮、萬頃沙鎮、橫瀝鎮。

補償標準:耕地:116000/畝;園地;89267元/畝;林地:40800元/畝;養殖水面;120500元/畝;未利用地:35667元/畝。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徵地補償的問題發生的頻率較高,因為隨着中國經濟的發展,土地的需求是較大的,因此自己要積極的處理此類問題,一旦自己不能合理的處置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因此在生活中,自己要積極的準備有關的資料,這樣就可以合理的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