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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地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經過多年的實踐經驗證明徵地改建確實能拉動當地的經濟發展,也能完善當地的基礎設施建設。但是在徵地的過程中難免會造成被徵地農民的權益受損,為了將傷害降到最低就需要當地的政府出台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徵地補償實施辦法。那麼在河北保定地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以供大家瞭解。

保定地區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二、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三、徵地補償費用的分配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四、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户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安置補償也在此範圍內,各位被徵地者不要忘了將這部分補償款計算在內。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地區的徵地補償政策都有其特色,而且不同時間段其補償辦法也會有所變動,故而各位被徵地者要以當地公告的徵地補償辦法為準。

標籤:徵地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