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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目前全國給的的徵地補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如果要了解具體的徵地補償計算是可以到當地的部門諮詢的,廣東的徵地補償是需要根據土地的補償費用來計算的,關於廣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很多人有疑問,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相關的知識。

廣州市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一、廣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廣東省

《廣東省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管理辦法》(2008年修正)

第六條 土地補償費、依法應當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有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主要用於發展集體生產和安排因土地被徵收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就業,也可部分用於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和公共福利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侵佔。

集體所有的土地徵地各項補償費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辦法,必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級人民政府備案。

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綜上所述,關於廣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如果自己家在徵收土地或者是拆遷的話,有不明白的規定的話是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的,如果對土地的徵地補償標準或者是土地的徵收程序有疑問的話是可以到本站網站尋找專業的律師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