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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公積金貸款應提供資料:
面談筆錄原件兩份(需手印);公積金流水一份(至少打印半年以上繳存情況);申請審批表原件兩份(凡表格相關內容均應如實填寫);主申請人、配偶及參貸人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兩份(身份證複印正面即可,户口簿需主頁、索引頁、本人所在頁各複印兩份);主申請人及參貸人資信證明原件各兩份;共同還款承諾書或擔保書原件兩份(需手印);所購房屋土地證複印件兩份;抵押房屋所有人身份證複印件兩份(複印正面即可);首付款收據複印件兩份;購房合同原件兩份(打印件);抵押房屋評估報告原件四份。
二手房貸款須由管理中心審批完畢,在房管部門辦理完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房屋他項權利證書》複印件報管理中心後,方可給借款人辦理放款手續。
單位集資建房應提供資料:
集資建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集資建房單位首先向管理中心提供濟南市房管局出具的《集資建房審查合格證明書》原件及兩份複印件,經審查通過後,由管理中心與集資建房單位簽訂《協議書》或《擔保合同》,再以借款職工個人名義提交申請資料,資料內容參照商品房貸款所需資料提交。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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