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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解決借貸糾紛

應如何解決借貸糾紛
律師解析:解決貸款糾紛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協商。
在友好的基礎上,合同當事人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是最好的辦法。
如果合同當事人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要求相關機構調解。
如果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意調解,可以根據合同規定的仲裁條
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合同中未訂立仲裁條
款,事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糾紛,尋求司法解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