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期間能否轉讓債權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1.16W
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程序中的當事人是執行依據中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主體。即一方是享有權利,另一方負有義務。
不是法律文書中確定的權利主體或者義務主體的,是不能作為執行當事人,他沒有申請執行的權利或者執行的義務。也就是説,執行當事人就是執行依據上寫明的權利與義務人。申請執行人在執行程度中轉讓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債權的行為,對執行程序而言,並不產生受理人當然取代申請執行地位對執行程序產生法律後果。法院在執行中的債權不能被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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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債務人官司到期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抗辯。律師解析:1、對於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相關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如果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如果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就不能夠求返還。3、訴訟時效期間是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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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實在還不起可以報警嗎
律師解析:警察不管的,除非是高利貸。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貸款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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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的死亡賠償金是否用還債
律師解析:欠債人的死亡除非獲得賠償金的家屬同意,否則不能用來還債。欠款人生前欠下鉅額債務,或有意外事故不幸去世獲得大筆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是對欠款人親屬的精神補償不是欠款人的遺產,債權人是沒有權利要求以死亡賠償金來償還欠款的。債權人只能要求用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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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欠款人是否必須到户籍地?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不是必須到户籍地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沒有約定的話一般是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訴的,如果欠債人在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如果雙方有借款合同,借錢給對方的時候有轉賬憑證的能證明合同履行地,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