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誤解的合同是雙方都有撤銷權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2.84W
撤銷權的歸屬其實並無明文規定。
重大誤解誰有撤銷權是一個學界爭論點,大家各執一詞但立法上並無相應的改動,目前只能不做縮小解釋。
但是這對實務很明顯是有掣肘的,因為這個權利到底由誰行使所帶來的糾紛不是一時的,而是經常性的,法律需要儘快做出相應的規定,使得法院裁判定論都有法可依。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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