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債務重組一般要多久
公司債務律師解答2.82W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重組的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如果是破產企業進行債務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十九條,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
-
過户公司如何迴避債務糾紛
可以簽訂協議對債權債務處理方式做出具體的約定,約定債務由誰承擔,承擔方式等等。法律依據:《公司法》...
-
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界定
認定債務人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如下:1、因資金嚴重不足或者財產不能變現等原因,無法清償債務;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無其他人員負責管理財產,無法清償債務;3、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無法清償債務;4、長期虧損且經營扭虧困難,無法清償債務;5、導致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
如何解決公司逃避債務的現象
解決公司逃避公司債務可以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是指為阻止公司獨立人格的濫用和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就具體法律關係中的特定事實,否認公司與其背後的股東各自獨立的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責令公司的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和法...
-
合夥人受傷獲賠使用於什麼原則
首先應該正確認定當事人之間的關係是否為合夥關係。個人合夥是指二個或二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參與盈餘分配的合同。合夥經營活動中導致的合夥人人身傷亡損害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合夥成員在從事合夥經營活動中造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