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債務該如何償還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擔的債務,如果是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資、對老人和孩子盡贍養撫養義務等雙方共同的事由,則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但如果是一方為了賭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負擔的債務、在借債時又對另一方進行了隱瞞,則此債務不能視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共同償還,一人債務一人償還。確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人,可以考慮以下兩個判斷標準:
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
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儘管夫妻事先或事後有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其為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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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的解釋
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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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產生的債務
夫妻離婚後產生的債務因婚姻關係的消滅而成為個人的債務,但是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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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夫妻的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債務包括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認可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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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未清償離婚財產歸女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