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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的不還錢擔保人犯罪嗎

一、拖欠的不還錢擔保人犯罪嗎

拖欠的不還錢擔保人犯罪嗎

擔保人不還錢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犯罪,是不會判刑的。

具體後果是:

1、法院會採取強制措施,將擔保人的房屋、汽車等資產查封或者扣留。

2、法院會把擔保人列入失信名單中,擔保人的高消費行為會受到限制。

3、徵信報告中會留下不良信用記錄,影響以後辦理信貸業務。

二、擔保人被起訴怎樣辯護

1、作為擔保人,如果被債權人起訴的,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確定如何進行答辯的抗辯,主要可以考慮從擔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經過擔保責任承擔期限、是否應該承擔擔保責任、應如何承擔擔保責任等方面來進行。

2、擔保責任分為一般保證責任和連帶保證責任,如果你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債權人需要先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如果是連帶保證責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對於貸款和金融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對於本人跑了擔保人被起訴後會有什麼影響這個問題我們國家是這樣規定的。首先我們要看合同是否合理,然後就要對債務進行進一步的償還。對於擔保人其實我們都非常害怕,所以在生活中如果有人想讓你當擔保人還需要謹慎對待。

二、擔保人不擔責的五種情況是怎樣的

1、超出“擔保責任期限”。擔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條文中對有效期叫“擔保期間”。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擔保人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根據《民法典》規定:一般擔保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和前款規定的擔保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換言之:對於連帶責任擔保而言,債權人未在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4、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5、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借款時債權人會提出提供擔保人,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擔保人就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都拒絕還款,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或者擔保人,債務人和擔保人名下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會拍賣財產用於歸還拖欠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