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怎樣預防民間借貸風險

一、怎樣預防民間借貸風險

怎樣預防民間借貸風險

1、訂立書面協議,注意妥善保存。

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舉證不能而敗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另外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所依據。

2、書面協議內容合法全面。

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應載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幣種、數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決定當借不當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騙、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於違法借貸,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二、討債的技巧有哪些

1、對新客户或沒有把握的老客户,無論是代銷或賒銷,交易的金額都不宜過大。寧可自己多跑幾趟路,多結幾次賬,多磨幾次嘴皮,也不能圖方便省事,把大批貨物交給對方代銷或賒銷。須知欠款越多越難收回,這一點非常重要。

很多銷售人員都有這樣的經驗:有些新客户,一開口就要大量進貨,並且不問質量,不問價格,不提任何附加條件,對賣方提出的所有要求都滿口應承,這樣的客户風險最大。

2、貨、款無歸的風險有時是由推銷人員造成的。有些推銷人員惟恐產品賣不出去(特別是在市場上處於弱勢的產品),因此在對客户信用狀況沒有把握的情況下,就採用代銷或賒銷方式,結果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為避免發生這種情況,可以在企業與銷售人員之間實行“買賣制”,即企業按照100%的回款標準向銷售人員收取貨款,客户的貨款由銷售人員負責收取。這種辦法把貨、款無歸的風險責任落實到銷售人員身上,銷售人員在向有一定風險的客户供貨時就會三思而後行。一旦發生貨、款不能回收的情況,也會千方百計、竭盡全力去追討,否則將直接損害其自身經濟利益。這是最能調動銷售人員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的辦法,比上級主管人員的催促督導要有效、簡單得多。

民間借貸之所以會產生很多的法律風險,主要還是因為當事人在具體進行借貸的時候忽略了法律方面的規定,從而給自己埋下了隱患。因此在進行民間借貸之前,瞭解清楚預防民間借貸風險的內容,一個是很有必要,另一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對自身利益進行保護。

標籤:借貸 民間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