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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抗辯權是什麼意思?

抗辯權我們知道它包括有許多種類型,那麼放棄抗辯權是什麼意思呢?相信也不難理解,抗辯權簡單來説就是請求權,我們在對抗他人時會用到此權利,在一定時候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帶來具體的關於抗辯權方面的法律規定,請繼續閲讀。

放棄抗辯權是什麼意思?

、放棄抗辯權是什麼意思

就是不行使抗辯權了就不能對抗他人請求權權利就會得到法院的認可,放棄權利的方式有作出承諾書、合同約定和簽署協議這三種方式。

抗辯權是用來對抗他人的請求權的,如果不行使抗辯權,就無法對抗他人請求權,自然請求權會得到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認可。 所以放棄抗辯權是具有法律上的實質意義的。

二、放棄抗辯權的方法有哪些 

1、作出單方承諾放棄抗辯權的承諾書;

2、合同內明確約定放棄抗辯的權利;

3、簽署關於放棄抗辯權的協議,並進行公證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條 【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七條 【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抗辯權它既然是一種權利我們是可以放棄的,是具有法律上的實質意義,所謂放棄抗辯權是什麼意思,就是不行使抗辯權了就不能對抗他人請求權權利就會得到法院的認可,放棄權利的方式有作出承諾書、合同約定和簽署協議這三種方式。若您還有其他問題可諮詢本站,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疑答惑。

標籤: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