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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賴着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如果有人賴着欠錢不還怎麼辦?

如果有人賴着欠錢不還怎麼辦?

對於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起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複印金,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民事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裏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4.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係的,一般來説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

(二)收集“三組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採取行動了!

1.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2.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説白了,就是收集曾向債務人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3.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户、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説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説是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只要已經收集齊全對方欠錢了的證據,那麼就可以選擇協商、調解以及起訴等方式來處理此債務糾紛了。對於那些欠款不還,在債權人催還債務之後,不僅不還還想跑路的,此時有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法院最後審理,不僅會要求還錢,還有可能會被判處刑事責任。

標籤:賴着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