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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如何約定利息,利率和利息一樣嗎

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國家嚴厲打擊高利貸的行為,不少出借人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實際上,法律上是允許民間借貸約定利息的。那麼,民間借貸如何約定利息呢?很多出借人利率、利息分不清楚,利率和利息一樣嗎?請看詳細內容。

民間借貸如何約定利息 利率和利息一樣嗎

一、民間借貸如何約定利息

《合同法》第211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而且,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若是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前述四倍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可依據舉證責任,參照前述四倍限度內的標準計息。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因此,在民間借貸中,對利息的約定應當慎重,在約定明確的同時,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所以,在民間借貸中,對利息的約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並且要約定明確,不要因系親朋好友,礙着面子口頭約定而不書面寫明收取利息及利息標準。

二、利率和利息一樣嗎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產生糾紛。如張大民立借據:“今欠王麻子人民幣8萬元,利息2分,8個月內還清”。借錢是事實,但約定利息是每月2分錢,還是月利率2分,難以説清。此種情況,已有判例,認定為約定不明,為公平起見,法院判令張大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王麻子相應利息。但是,要注意的是,中國非判例法國家,上述判例只能對其他類似案件有參考價值,但不會受到援引。

利率和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將2分利率寫成2分利息,或寫成0.2分利息,或寫成0.2%利息,都是不恰當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

1、年利率:用“%”表示;

2、月利率,用“‰”表示;

3、日利率,用“、萬”表示。

無論是銀行還是民間借貸約定利息的時候,文字表述均應用“利率”,銀行放貸利率通常按月計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釐六即為5.6‰。

相信大家對民間借貸的利息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但當事人一定要注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不論如何,如果出借人想讓對方支付利息的話,一定要在借款合同、借條等借款憑證中寫明支付利息,支付多少。如果您對民間借貸利息仍然心存疑問,可以來電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