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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履行的期限要怎麼確定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是指債務人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就履行合同。民間借貸當事人應知道債務履行的期限要怎麼確定,才能知道是不是提前履行。另外,當事人還應瞭解債務人能否提前履行債務,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方面的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債務履行的期限要怎麼確定

一、債務履行的期限要怎麼確定

履行期限,是債務人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間,其起始應為合同生效之時或者之後。履行期限的確定,應依當事人的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依照法律的明確規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原則確立。在履行期限屆滿以前,債務人履行或者債權人要求履行而會使相對人失去的利益,稱為期限利益。當債務人享有期限利益時,債務人可以拋棄期間利益而提前履行,但債權人不能要求債務人拋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受領,例如無償保管合同。當期限利益既屬於債權人又屬於債務人時,當事人一方拋棄期限利益的,應該獲得對方當事人的許可。拋棄的期限利益,利益人不得請求返還。對於侵害對方期限利益的,由侵害人負賠償責任。

二、債務人能否提前履行債務

對於債權債務關係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約定的,當事人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履行期限,但債務人一方打算提前履行債務可以嗎?

履行期限有為債務人利益的,有為債權人利益的,也有為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對於前者,債權人不得隨意請求履行,但債務人可以拋棄其期限利益,在約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對於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於期限前受領給付。對於第三種情況,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債權人於期限前受領,同時債權人也不得請求債務人在期限前履行。

也就是説,債務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的行為是否有損於債權人的利益。原則上,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間履行債務。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負擔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履行期限對於償還債務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民間借貸雙方應知道債務履行的期限要怎麼確定,最好在借款協議中約定好相關事宜。另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應符合法定的條件,即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有時候債務人不顧後果提前履行債務,債權人就要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有疑問的話,最好還是請專業律師提供一些專業的意見。

標籤:履行 期限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