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的代位追償是什麼意思?
一、法律中規定的代位追償是什麼意思?
代位追償指的是如果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失或非法行為引起的,第三者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須負賠償責任。保險人可按保險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先行賠付被保險人。然後,被保險人應當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責任方追償。
對於代位求償權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規定,一般應具備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險人因保險事故主對第三者享有損失賠償請求權。首先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據法律或合同規定,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其享有賠償請求權。
2、保險標的損失原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即保險人負有賠償義務。如果損失發生原因屬於除外責任,那麼保險人就沒有賠償義務,也就不會產生代位求償權。
3、保險人給付保險賠償金。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轉移的時間界限是保險人給付賠償金,並且這種轉移是基於法律規定,不需要被保險人授權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險人給付賠償金,請求權便自動轉移給保險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二、債權人代位求償權《民法典》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在當代的社會,保險公司和當事人之間如果簽訂了保險合同,那麼就需要按照保險合同的內容來履行保險義務。比如説保險事故是由於第三者的侵權行為所導致的,那麼保險公司賠償完畢之後享有對第三者的追償權利。
-
網貸逾期會帶來什麼不良後果
網貸全部違約會遭遇罰息和違約金,信用受損,被起訴,資產可能被查封,情節嚴重要坐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
-
四個擔保人三個不還錢怎辦?
一、四個擔保人三個不還錢怎辦?四個擔保人三個不還錢可以通過協商或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做了擔保欠錢人不還錢領導人需要為此承擔還款的義務。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
-
民間借貸擔保人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1、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2、連帶保證責任,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無論借款人有無能力歸還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
-
轉讓債務須經債權人同意嗎
一、轉讓債務須經債權人同意嗎債務轉讓需要債權人同意。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承擔的行為。使得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發生了變化,其會對債權人權益的實現帶來影響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