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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打官司程序是怎樣的?

民間借貸領域中違約現象很嚴重,債務人無力償還欠款的時候,債權人的權益受到侵害。通過協商、調解都不能解決債務糾紛的,債權人可以將對方告上法庭,通過打官司的方式解決,追討欠款。那麼,民間借貸打官司程序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通過本文簡單做個瞭解。

民間借貸打官司程序是怎樣的?

一、民間借貸打官司程序是怎樣的?

1、起訴前要對糾紛進行法律分析並確定原告和被告

民間借貸糾紛為典型的合同糾紛,其基本的法律關係為民間借貸加擔保,因此債權人在起訴前要對相應法律關係進行梳理並對相應合同法律效力進行判斷,並根據具體的分析確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就這個問題,民間借貸的債權人一般是原告,這個容易確定,比較難確定的是被告。

2、確定管轄法院

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3條),民間借貸糾紛作為合同糾紛也適用該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3、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的時候,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應材料,主要包括:

(1)起訴狀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提供有關擔保的證據材料。

(3)借貸雙方合理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4、考慮是否申請做訴前保全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訟保全、訴前保全、執行前保全三種。

二、民間借貸官司訴訟狀應該怎麼寫?

原告應當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

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訴訟請求一定要寫的明確和具體,不同被告可考慮單獨列為一項訴訟請求,利息和違約金、罰息應當列明是暫計算的數額,實現債權的費用單獨列為一項訴訟請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上所述,解決民間債務糾紛,打官司應該是最有效的手段。民間借貸打官司程序包括確定被告和管轄法院、委託代理人、準備訴訟材料、提請訴訟、法院受理及展開審理等環節。其中當事人要積極準備各項證據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欠條、擔保書等。這裏需要注意,民間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