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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債務人返還借款訴訟狀怎麼寫

一、要求債務人返還借款訴訟狀怎麼寫?

要求債務人返還借款訴訟狀怎麼寫

(1)標題。單列一行在正中寫“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訴狀”。

(2)訴訟參與人身份等基本情況。

(3)訴訟請求。這一部分主要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如要求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履行合同、產權歸還等。訴訟請求應寫得明確、具體、簡明扼要。

(4)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是民事訴狀的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根據。一般是先寫事實,後寫理由。事實部分,主要是寫明被告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的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髮生爭執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和事實經過都應具體寫明,其中,應着重寫清楚被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和實質性分歧。事實寫清楚以後,提供充分的人證、物證、書證及其它足以證明原告起訴有理的證據。理由部分,就是根據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侵權或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同時寫明提出請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據,但必須注意援引法律應準確、適當。

(5)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可以這樣寫:“為此,特向你院起訴,請依法判決!此致××××人民法院”。

(6)具狀人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提交訴狀的年月日。

(7)附項。應依次寫明本訴狀副本的份數;書證、物證的名稱、件數;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年 月 日

二、借款返還糾紛起訴後法院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借款返還糾紛法院調解的原則有哪些?

1、調解保密原則。

訴訟調解往往涉及到當事人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即使不構成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有些當事人通常也不願意對外公開。為了有利於案件的調解處理,有必要採取多種措施既保障訴訟調解的活動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又確保調解有關的事項包括調解協議的內容也不對外公開,甚至當事人還可以在調解協議中訂立保密條款以保證其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不被公開。

2、調解自願原則。

訴訟調解制度的基礎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權,訴訟調解的正當性和有效性正是來源於當事人調解的意思自由。訴訟調解程序的設置,目的就是為當事人相互妥協與讓步,實現自我權利以友好解決糾紛提供機會和條件。因此,在整個訴訟調解過程中,當事人對調解的啟動、調解的方式、調解協議的達成、調解協議的內容以及調解書的簽收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權利。

3、調解合法原則。

調解合法原則包括兩個方面,即程序合法和實體合法。程序合法是指調解活動要符合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定的程序,須在程序上保障當事人自由真實地締結調解協議的公正性。實體合法是指調解協議必須合法,也就是調解協議內容的公正性和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既使調解協議的內容符合當事人自己的真實利益需求,又使調解協議的內容不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4、調解靈活原則。

是指訴訟調解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按照當事人的處分原則可以靈活安排,對調解啟動的時間、調解的地點、調解的方式、主持調解的人員、調解協議生效的方式、是否製作調解書,等等,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訴訟調解的方式是採取背對背式還是面對面式,由法官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決定或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另外,當事人在訂立調解協議時為調解協議的履行可以設定擔保,當事人就部分訴訟請求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確認並製作調解書。等等,所有這些都是調解靈活原則的具體表現。

起訴處理債務返還糾紛的,除了起訴狀,還應該向人民法院遞交被告方借錢不還的證據,原被告的身份證明材料,如果在起訴之前有證據證明債務人已經開始轉移財產,或者有其他可能致使本人合法權益受損的情況,可以先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