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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如何撇清婚後債務

離婚後如何撇清婚後債務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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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債務離婚

您好,關於“離婚後如何撇清婚後債務”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對於夫妻單獨所付債務,應由本人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負債一方確無力償還,也可以説服他代為償還,但須以資源為原則。不得強制一方為他方償還債務。注意,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確實用於維持家庭生活的,則不屬於個人債務,應屬於共同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付的債務,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財產清償。

夫妻離婚時對於共同債務的分割要劃分清晰明確,對於個人債務即使是婚後的,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婚前個人債務,在夫妻離婚時,離婚債務另一方不進行承擔。對於夫妻單獨所付債務,應由本人以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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