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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不知道家住哪怎麼辦?

一、欠錢不還不知道家住哪怎麼辦?

欠錢不還不知道家住哪怎麼辦?

欠錢不還不知道家住哪的仍然可以起訴要求還款。

債權人可以到債務人户口所在地法院去起訴,寫好起訴狀一式兩份,均本人簽名,並附身份證及欠據複印件各一份,案件受理費根據金額大小來定,10000以下50元。

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待判決生效後向法院執行局一般會根據其身份信息查找到對方住在哪裏,根據實際執行情況可以進行強制執行或者是強制拘留。

二、為了實現債權,最好蒐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

一般來説,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

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

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為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

三、欠債不還如何收集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錢,此時就要收集“三組證據”: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在審判實踐中,如果金額不大,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給過別人。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的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對於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説,只要是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的事情,就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户、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

對於不知道債務人的住所地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對於這種連對方的基本信息都不清楚的債務關係,債權能夠得到保障的概率是比較小的。一般借條或者是欠條之中,會有債務人的身份證 號,憑藉這個信息,可以粗略的瞭解到債務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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