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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無力償還

債務糾紛無力償還

自然人之間進行民間借貸合法的,債權受法律保護。當債務人不還款時,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追討債務,法院一般會判決債權人勝訴,那麼私人債務糾紛敗訴後無力償如何處理?下面由本站網小編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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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桃城區法院債務糾紛判決被告無力償還怎麼辦

對於個人債務糾紛判決被告無力償還的有關回答如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説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瞭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儘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以上就是桃城區法院債務糾紛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