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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還錢可以起訴擔保人嗎?

一、不還錢可以起訴擔保人嗎?

不還錢可以起訴擔保人嗎?

是可以起訴擔保人的。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如果產生法律糾紛的可以起訴處理。

二、欠款人不還錢怎麼起訴?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追討債務,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需要遞交起訴狀,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然後開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的,可以強制執行。

追討債務起訴需要的材料是:

1、欠款起訴狀;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證明,例如身份證等;

3、證明對方欠款的證據材料等。

符合立案條件的,登記立案;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法院立案庭應當在決定立案並辦妥有關訴訟收費事宜後,3日內將案卷材料移送相關審判庭。法院應當安排開庭,進行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辯論等程序後作出宣判。

三、追討欠款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4、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雙方在構成借貸關係的同時如果有擔保人的,那麼擔保人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這意味着一旦借款人沒有能力償還欠款的那麼擔保人是需要承擔這不部分的償還的義務,如果拒不還款的將會視為構成惡意的逾期行為,很有可能會被起訴處理。

標籤:擔保人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