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權債務變更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變更法人債權債務怎麼處理
公司法人變更債務誰承擔?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經濟或動中所做出的行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產生的債券債務並不一定跟隨法人的變動而變動,公司以自己的名義承擔對外的債權債務。也就是説,公司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償還債務和享有債權。
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法人,所以不管變不變,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擔責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擔。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存在惡意或者過失,那麼,在產生債務的時候,公司在承擔對外債務的同時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擔責任。即公司在承擔完債務後,可以向原法人追償。
企業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併,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併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由於企業法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僅是代表公司,並不承擔公司的債權債務,公司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並不會隨着法人的變更而變動,但是需要根據法律的規定及時通知相關債權債務人,否則造成債權債務人的損失的,公司需要承擔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
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後如何履行債務
一、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後如何履行債務?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後,應該按照判決書履行債務,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
-
借條錢數不對沒有日期怎麼辦?
一、借條錢數不對沒有日期怎麼辦?借條錢數不對沒有日期可以通過蒐集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存在真實借貸關係。借條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經借到相關的款項,借和借到是有區別的。會產生債權債務關係雙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後果。今借到就是已經將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準...
-
借款合同糾紛怎麼提出利息的支付請求?
借款合同產生糾紛的,能不能主張利息要看合同的約定,如果有約定利息的,可以主張,沒有約定的不能主張,但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合同或者貸款合同中,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利息以及利息支付方式等。...
-
做擔保人不還錢會怎麼樣
一、做擔保人不還錢會怎麼樣(一)債主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由法院凍結、扣押、查封擔保人相應的財產。如由法院查封擔保人的房屋。(二)當債主到法院起訴了,法院就會通知擔保人出庭應訴,但只要有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債主必然勝訴,法院會判擔保人清償債務人的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