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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侵害債權人利益

股東侵害債權人利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債權人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如果債權人有理由認為股東同時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股東存在積極行使權利的行為;2、股東惡意行使權利,主觀上有逃避債務的意思;3、由於股東的以上行為或意思,嚴重損害了公司債權人利益。那麼可以認定股東已經侵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可以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