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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轉賬借錢對方不還的情況發生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熟人借錢沒打欠條,只有裝張記錄的情況。到期後有的人不但對原先的欠款矢口否認,反倒惡語相向,可謂是讓人又氣又恨。那麼,我們應當如何應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

如何預防轉賬借錢對方不還的情況發生

從法律的角度來説,出借人在因欠款不還問題向法院起訴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提供借條、收據或其他可證明債務關係等相關證據。同時根據該規定第一十七條規定:如僅憑藉金融機構的轉賬憑據提起訴訟,被告若抗辯該轉賬為償還之前相關債務,在出示相關證明後,原告仍承擔對此借貸關係出示證據的責任。

由此可見,我國對於追討債務最為注重的是證據,在缺乏最直接證明債務關係的證據下是很難討債成功的。但是,如果是通過QQ或者微信進行借貸,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QQ短信聊天記錄或微信轉賬記錄是能夠作為證據的,在提交到公證處進行申請公證後便可當做證據使用。如果使用微信消息記錄做為證據的話,就一定要注意以下兩點。

一、 微信使用人需要證明這個微信是他本人所有,對此我們可以查明微信所綁定的身份證信息是本人,或到營業廳通過繳納話費的形式來驗證身份信息。

二、 所提供的微信通話記錄必須是完整的,若果只有隻言片語或記錄不完整是無法被當作證據使用的。

其實,在使用電子平台借貸時我們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轉賬附言功能,附言處標明所轉目的及時間,把附言作為最有利的借貸憑證,往往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不論如何,借貸時讓對方留下欠條還是最為穩妥的解決方案,轉賬雖方便,但終究有風險。

標籤:轉賬 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