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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債權資本具體分為

債務債權資本具體分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資本


債權資本是指公司從包括原告債權人在內的所有債權人籌措的債權資本,而不限於主張揭開公司面紗的特定債權人的債權數額。

債權資本的籌資

企業的資金,可以從多種渠道,用多種方式來籌集。不同來源的資金,其使用時間的長短、附加條款的限制、財務風險的大小、資金成本的高低都不一樣。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什麼樣的資金,這些資金怎麼配合,怎樣形成一個最優的結構來支持企業在實體經濟中的擴張,實現價值的最大化,這些問題就涉及到企業的資本結構及影響因素。

企業資金的類型

企業資金有三種類型。一種就是所謂的自有資金,或者在經營過程中不斷積累下來的資金;第二種是負債;第三種是對外增加的股權資金。

企業中存在着三種結構

即財務結構、資金結構與資本結構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全部資產的對應項目,反映籌資構成及它們之間的比例關係等等。資金結構是財務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企業長久性籌資的各有關項目,主要有普通股權益、優先股股本、長期借款和長期債券等籌資項目,但不包括短期籌資項目,反映除去短期負債以外的全部項目構成及比例關係。資本結構是指在企業財務結構中,股權資本和債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