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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抵銷的法律依據怎麼規定抵銷條件的?

在生活中雙方往往會因為一些債務問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為了避免糾紛,雙方會把債務進行抵銷,從而化解糾紛。那麼在債務抵銷的法律依據中是怎麼是説的呢?在進行債務抵銷時需要哪些條件?下面本站小編帶你看一看債務抵銷到底需要哪些條件。

債務抵銷的法律依據怎麼規定抵銷條件的?

一、債務法定抵銷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抵銷是以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為前提的。只有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才能使雙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銷滅;也只有兩個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才能抵銷,如果一個是合法債務,另一個是不合法債務,則不得主張抵銷,因為不合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

抵銷具有相互清償的功能,因而當事人雙方所負的債務均須到清償期。未屆清償期的債務,不得抵銷,但當事人自願放棄期前利益、對對方當事人無害的,也應允許抵銷。雙方的債務需可用於抵銷。

3、債務的標的物種類相同

種類相同,指合同標的物本身的性質和特點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錢,或者交付同樣的種類物。如果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同,雙方各有其經濟目的,即不得抵銷,否則不免使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的交易目的難以實現。因此標的物種類不同的債務不得抵銷。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條  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範圍內消滅;該債務人可以依據前條規定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範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於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後,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

二、如何進行債權抵銷?

1、合意抵銷。抵銷須有主動(抵銷)債權人與受動(抵銷)侵權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法律上的抵銷。抵銷須有主動債權人向受動債權人為抵銷的意思表示。

主動債權人依法律行為抵銷的抵銷權,屬形成權,因此其抵銷不得附條件、附期限、否則無效。當抵銷的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且主動債權與受動債權均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時,抵銷始發生效力。當主動債權的給付利益與受動債權相等時,債銷滅,但主動債權的給付利益大於或小於受動債權時,抵銷只就對等數額的給付利益範圍內銷滅債權。

三、法律禁止抵銷的債權有哪些?

法律禁止抵銷的債權有哪幾類法律禁止抵銷的債權有以下幾類:

1、法律禁止扣押的債權,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例如勞動報酬、撫卹金等債權。

2、受國家計劃約束的債權也不得為抵銷。

3、對於受扣押的債權,第三債務人不得以其債權與在扣押後取得或其清償期晚於被扣押的債權而相互抵銷。

4、對於因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債務人不得以其債權為抵銷。

5、以行為、智慧成果為給付標的的債權,即使是同種類,由其性質所決定,也不得抵銷。

6、當事人約定禁止抵銷的債權不得為抵銷。

小編認為債務抵銷指當事人雙方在債務上以某種形式,實現互不相欠的結果叫債務抵銷。在債務抵銷的同時必須要按照債務抵銷的法律依據來施行,如果不能正常進行債務抵銷或是抵銷過程中產生糾紛,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