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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借條要對方寫收據嗎

一、寫完借條要對方寫收據嗎?

寫完借條要對方寫收據嗎

不需要,借錢給別人,借條必須寫,收據不需要寫。借條和收據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兩者的區別是:

1、法律關係不同。

借條本身就能説明當事人之間因借貸法律關係而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本身就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的基礎法律事實。

收條本身僅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但僅憑收條本身無法明確是何基礎法律關係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借貸、交通事故、故意傷害等都能在當事人之間因為金錢債權債務關係而產生收條憑證,但收條憑證卻無法直接對應借貸關係。

2、證明力不同。

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收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收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收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收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二、借條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三、借條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綜上所述,在借貸關係中只需要有借條和轉賬憑證即可,而對於債務人來講,債務人還了錢之後,沒有必要再讓債權人寫收據,直接把借條收回即可,同時也要保管好還債的相關證據材料。最後要提醒大家,只有借條,實際上沒有履行借款義務的,借貸關係是不成立的。

標籤:收據 借條